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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17岁少年伪造驾照 租共享汽车交通肇事后逃逸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通讯员 焦轩 刘媛 “中央大道单方向发生事故,车辆和草坪被损坏,司机不在现场。”10月8日11时40分许,滨海交管分局塘沽支队万年桥大队接到这样一起110报警电话。交警的后续调查结果令人诧异,两名17岁少年“PS”出伪造驾驶证成功注册并各驾驶一辆共享汽车上路,而其中一辆车就是这起事故的肇事车。

接到报警后,塘沽支队万年桥大队事故交警郭晓冬立即赶往现场勘查初步确定,这是一起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弃车逃逸案件,肇事车为一辆号牌为津LAK×××的共享汽车。根据车身上的信息,并经过核实,交警确定该车是一家名为“Gofun”的公司名下车辆,便立即向该公司工作人员核实租车驾驶人身份信息。该公司工作人员调取信息发现,一名叫做“黄某”的男子,于10月7日租用了该车辆。

细心的交警在调查中发现,在该驾驶人“黄某”向共享汽车公司上传的驾驶证和身份证照片中,身份证号码明显不一致,而且驾驶证上的姓名和照片存在明显“PS”痕迹。该驾驶人可能向共享汽车公司提交的是虚假身份信息。根据嫌疑人通过银行账户支付租车费用的线索,交警很快查出,该驾驶人真实姓名为郑某,家住本市滨海新区大港,事发时仅有17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人。于是,交警立即将郑某及其监护人带回万年桥大队进行询问。

经查,10月5日21时许,郑某和同龄的一名同学,在大港东城医院门口各自租用了两辆分别属于“Gofun”公司和“京鱼”公司的共享汽车。让人没想到的是,由于两人都没有驾驶证,他们是利用PS软件伪造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信息照片,上传给共享汽车公司的。10月8日凌晨1时许,郑某驾驶“Gofun”共享汽车行至中央大道时,由于低头喝水没有注意到前方情况,车辆突然失控撞向路边绿化带。幸而郑某没有受伤,但他看到车辆受损,害怕自己没有驾驶证而被处罚,遂弃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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