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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6家法院签署司法协作协议 探索"隔空审案"

天津日报记者 韩雯 陈忠权 通讯员 吴玉萍 如果行动不便,如果要事在身,如果时间紧迫,异地官司来了,怎么办?昨日,京津冀三省市6家法院在本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司法协作协议。今后,无论是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还是巡回审判开庭、跨区域执行,6家法院都可以互相协助、资源共享。此外,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诉讼渠道,6家法院还将探索跨区域立案诉讼服务、远程开庭,努力实现同城效应。

本次签订协议的法院包括: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以及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根据协议,6家法院之间任何法院需要其他法院在文书送达、调查取证等事项给予协助,以及巡回审判需要安排开庭地点、场所的,受委托法院要积极予以协助办理。对于重大涉法涉诉事件及时通报,形成合力,共同化解。对于涉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视情况进行会商研究,加强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资源共享,促进司法裁判尺度的统一。6家法院在执行委托、执行协调、执行协助等方面加强配合,有效遏制跨区域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同时,探索信息化平台共建、信息互通,实现跨区域立案、远程开庭、远程视频接访等。

蓟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金宝介绍,6家法院所辖区域地缘相邻、风土人情相近,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法律纠纷,部分案件当事人或案件事实与毗邻法院管辖范围发生交集。这些法律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严重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程。此次签署合作协议,一方面是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一方面是不断提高司法便民利民程度,让老百姓打官司更方便、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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