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查办了一起典型小官大贪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严重违纪违法行径触目惊心,贪污公款3000余万元,目前已由该院提起公诉。涉嫌贪污的吴某出身农民家庭,先后担任生产队长、水利站站长,其后调任某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他从农村最基层干起,凭借着良好的业绩水平逐步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也得到了同事和群众的认可,都称他为“大能人”,他还曾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其家庭也曾获得过“天津市科学文明家庭”的称号。
吴某身为党员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恪尽职守发挥专业技术特长,作出应有贡献,但他却公权私用,大肆敛财,从一个“能人”堕落为“蠹虫”。从2008年开始,他大量、多次以虚列开支、开假发票、签订假合同等方式套取单位公款并转入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的企业,贪污来的钱财均用于购买房产、车辆、运转企业,从未铺张大肆消费过。此外,吴某还存在对抗组织调查和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等严重违纪问题。
“像吴某这样的小官,看似不起眼,实际却经手着数千万元的资金,平常默默无闻实则‘胃口’巨大,一旦监管缺失就会贪如饕餮。这起案件应该让我们意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上级主管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让反腐更为有效。”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