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婚内探望权”纠纷可以寻求司法救济途径解决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蔡先生与陈女士于2010年1月登记结婚,2012年9月生育一子小蔡。因双方产生矛盾,陈女士于2016年4月带孩子回娘家居住与蔡先生分居至今。陈女士曾诉至法院要求与蔡先生离婚未果。其间,蔡先生去探望小蔡时,遭到拒绝。2017年7月蔡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其有权探望小蔡,陈女士应予以配合。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抚养权作为一种亲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当然包括分居期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另一方有义务承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蔡先生和陈女士系夫妻关系,双方并未离婚,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只是分居而已,两人均为小蔡的法定监护人,故蔡先生对其仍有法定的监护抚养义务,其当然享有抚养、探望小蔡的权利,这是法定监护人行使抚养权的体现。因此,蔡先生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