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孟兴 今年以来,新区财政局积极支持各个功能区承接首都项目,协调市国税局、地税局完成了滨海—中关村区域范围征管范围调整和纳税人迁转,并协调滨海国地税在滨海—中关村审批服务窗口设立了必要的税收经营业务。新区财政共调拨园区管委会资金3亿元,后期将继续配合中心生态城做好相关工作。
滨海新区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围绕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定位,充分依托“金改30条”,全面启动并加速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2017年3月起草了《天津滨海新区关于落实“天津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实施意见”的三年行动计划》,共计十大任务四十六条,是未来三年指导滨海新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新区财政局现已向各功能区、各部门下发工作台账,督促落实。同时,新区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动金改30条政策落地。其中,新区企业成功申请发行全国银行间市场首单绿色短期融资券;东疆保税港区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政策8月正式落地,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通过,有效解决了境内经营性租赁业务币种错配问题,提升了租赁企业经营便利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