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天津首次对幼儿园专项督导评估:"小学化"不合格

天津日报记者张雯婧 根据《天津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2017—2020年)》,此次督导评估周期为2017年至2020年。在这一周期内,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方式主要是现场核查、问卷座谈、资料查阅和数据分析等。

在督导评估内容方面,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施设备、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师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据介绍,每年的督导评估工作采用区级督导评估、市级实地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幼儿园(班、点),评估结果视为不合格。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3.违法国家和本市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4.独立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举办兴趣班、实验班、特长班等经营性活动的;5.幼儿园(班、点)教育内容与方法违背教育规律,有“小学化”倾向的;6.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并造成社会影响的。督导结果为“不合格的”的幼儿园(班、点)须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督导评估。

本轮评估结束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