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曲晴 通讯员 宋有武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本市将于9月30日24时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提前进入到“国六”时代;10月1日起,实行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油品的监管,开启了油品升级和油品监管双轮驱动的大幕。
供应“国六”油是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推动本市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举措。车用油品是影响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能够满足不断严格的机动车排放要求,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燃油质量提升后,不但能够保障新车的正常使用,还会提高净化器转化效率,使得全部在用车排放同步大幅削减,有利于改善环境、治理雾霾,促进绿色发展。按照国家要求,本市以“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为原则,有序推进落实,已分别于2013年11月1日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汽油,2014年12月31日提前一年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2017年9月30日24时全面供应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强车用油品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本市成品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二是结合本市油品“国六”置换工作要求扩大抽检范围。三是组织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制定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方案,明确抽样范围、批次及抽样规则、检测项目及依据标准、判定原则等内容。四是发布成品油质量抽检结果通报,向社会公布合格及不合格油品相关信息。五是全天候接受公安机关委托进行油品质量检测,提升检验速度。截至目前,共计检查油品生产经营企业487家,出动执法人数905人,抽检车用汽柴油148批次;已完成公安机关的油品委托质量检测719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