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孟兴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津高法发[2017]6号)、滨海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津滨综治委[2017]5号)的有关规定,经新区法院、司法局多次座谈沟通,研究制订了《关于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和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共同组建了滨海新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滨海新区法院和汉沽审判区试点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及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逐步实现诉前调解工作在新区各审判区的全覆盖。
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及诉前对接中心的设立,有力地促进了诉调对接工作在滨海新区法院系统的开展,引导了一般性民事纠纷实现诉前调解,减轻了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完善和创新了涉法涉诉矛盾化解机制;整合了法律服务资源与审判工作有机对接,方便了群众和企业享受良好的公共法律服务。自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及诉前对接中心开展工作以来共处理解决各类调解案件92件,其中涉及租赁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各方面,调解成功率达到百分之百,实现了诉前调解工作开展的初衷,促进了新区安定和谐社会氛围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