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王月 通讯员 王灵萍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中总会遇到一些集中性的热点,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近期职工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进行疏理,也许这里就有你想知道的。
网上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
问:在天津办理的建行U盾,在公积金中心办理网上签约业务时卡在提示输入“请输入网银盾密码”页面,点击确定后网页没有反应。
回复:建议按以下步骤检查:1.请先检查是否使用的是IE8及以上浏览器;2.使用浏览器无误的,请检查是否已安装最新版网银盾驱动程序(建行官网下载并安装);3.已安装最新版驱动程序的,请检查是否将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地址添加到可信站点(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可信站点)。如操作还有问题,建议您联系在线客服。
公积金贷款问题
问:我在河北秦皇岛纯商贷贷款买了一套房,如果在天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算首套还是二套?
回复: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是指职工本人和配偶使用过1次贷款购房(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或办理过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依据个人信用报告住房贷款笔数和住房公积金查询单中住房消费笔数(含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认定。依据你的描述,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为第二套,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建议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贷款银行进一步查询计算。
贷款年限问题
问:天津是否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现在是30年还是25年?
回复:目前住房公积金没有贴息贷款的政策。贷款年限:按房屋性质确定,购买商品住房、限价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按年龄确定,职工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
公积金转移贷款问题
问:我是天津集体户口,在北京工作了3年,公积金也连续缴纳了3年,目前工作调动回天津,公积金要转移,要是转移后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回复:从2016年12月16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注册,通过实名预约获取预约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之一为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依据你的描述,如你将异地住房公积金正常转移并补缴,可视同连续缴存。建议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到贷款银行进行进一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