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近日,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共同发布《高排放(原国I、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高排放(原国I、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通告,并于9月16日开始办理报废补贴手续。日前,交管部门对市民关注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高排放如何界定
根据通告,本市及外埠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高排放(原国I、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之前,同时属于环保部车辆型式核准目录中国I、国Ⅱ排放标准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及轻、微型载货汽车)。一是为汽油车辆;二是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之前;三是登记证书标注的车辆类型应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如符合上述条件,车主还应登录“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最终确定车辆是否适用该通告。
如何从网上查询
目前车主可登录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点击下方专栏中的“高排放(原国I、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淘汰补贴车辆信息查询”选项。进入该页面后,通过下拉菜单或手动输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车辆型号”编码,即可查询到自己的车辆是否在此次限行范围之内。同时,9月16日起,车主还可登录天津市高排放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对限行有何规定
根据通告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禁止本市及外埠号牌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星期六、星期日上班的除外)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道路通行。为此,2018年1月1日限行开始后,所有符合高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星期六、星期日上班的除外)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全天24小时禁行。同时,交管部门将在限行开始后通过电子警察和现场查处的方式进行查处。一旦违反该限行规定(进入外环线及以内区域行驶)的,交管部门将按照“闯禁行”违法予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是否必须办理报废
不是都必须办理。由于此次限行并非全市范围内、全区域,持有该类车型但尚不想报废的车主,在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按期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后,仍可在限行时间以外或在限行区域以外继续正常行驶。车主可结合自身实际决定是否办理报废手续并领取补贴。
其他车型是否享补贴
根据通告,此次报废补贴不包括其他车型。因此,其他车型办理车辆报废业务无法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