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孟兴 “现在的税务稽查真的是跟以前不一样了,检查人员都是用服务型的方式来沟通,对立感没有了,对我们来说税务稽查更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这是被检查企业在经过天津国税第二稽查局的检查人员检查之后普遍的反馈。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自成立以来,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适应税收工作的新形式,一直秉承着“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理念,举全局之力构建有特色的纳税服务工作体系,促进税务稽查由执法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细节着手,将纳税服务的理念贯彻到稽查工作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之中,把纳税服务贯彻到对纳税人诉求的收集、分析工作中,努力提供个性化服务,让纳税人实实在在的感到,税收政策更加透明了,税务干部的工作态度更加温和了,税企关系更加和谐了。
选案更具科学性准确性前瞻性
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充分运用金税三期应用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科学地挑选税务稽查对象,从根本上避免重复选案和选案不准确的现象,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确保集中力量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开展的培训辅导、纳税人自查等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着力宣传稽查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和税收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稽查,认真倾听、收集纳税人的建议和诉求,对涉及本环节的进行改进和强化,涉及其他环节的反馈到相关部门。
反复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结合税收法律法规等规定阐明涉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处理处罚的依据,保障纳税人能够充分行使权利,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同时,明确检查人员不能千篇一律地搞普遍服务走形式,要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提供动态服务和特色服务,结合检查过程中的未涉及税收的财务核算问题以及潜在的税收风险点,要有针对性地指出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必要时及时联系沟通征管局,共同为纳税人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办法,提高纳税人的税收会计核算水平,健全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规避税收法律风险。
实行精细化审理
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坚持把好审理关既是对稽查工作内部的监督制约也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作用,从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有效性、依据的适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等进行重点审核,认真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刚性执法积极服务纳税人
由于税务稽查一般是针对以前年度开展的检查,在检查后纳税人普遍反映补缴税款后税务检查账务调整难,不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根据检查出的问题需要在征管局进行补充申报时申报表的填写也是困扰纳税人的一大难题,执行人员秉承着服务的“人本理念”和“责任理念”,耐心辅导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协助纳税人填写各种申报表,详尽解释其中的逻辑关系和原理,一来解决了财务核算的处理、纳税申报表与税务机关申报数据的衔接问题,二来避免了纳税人因账务处理不当面临被再次稽查补税的风险。
发放“廉政监督卡”
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发放“廉政监督卡”监督稽查人员的廉政情况,制订稽查回访制度,根据检查案件的性质、补税金额大小等采取电话和实地回访的办法,对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刁难、不廉行为、纳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对税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收集纳税人对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涉及的税收政策、征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据此及时研究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和落实。
作为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环节,税务稽查由于其职能的特殊性,如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重点也是难点问题,天津国税第二稽查局提供了一条刚性执法与个性服务相结合的好思路,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务稽查的各环节中,在严格执法中优化服务,稽查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的同时帮助企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