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孟兴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高度关注,出台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措施,不断加强关于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要求。新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将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重大政治工作,多举措并举,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常态长效机制。
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新区于6月2日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委办局为小组成员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推进债务管理制度建设。上半年,新区区委、区政府先后印发《滨海新区政府项目债务融资管理办法》《滨海新区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坚持源头管控、规范举债、高效使用、统筹管理、严控风险和责任追究的原则,着力构建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确保不出现债务风险。
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责任台账。新区区委、区政府要求各主管部门牢固树立领导担当意识,“谁主管、谁负责”,对所属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明确责任清单,督促平台优化资产债务结构,提前落实还款来源,对融资平台实行“借、用、还”全生命周期债务管理。
下一步,新区将继续开拓思路,创新理念,不断提高管控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同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推动风险防控从“治标”向“治本”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