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徐燕 为保障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按照全运会组委会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7年8月27日至9月8日全运会举办期间,本市部分路段设置全运会专用车道。
交管部门表示,全运会专用车道是指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期间,在部分比赛场馆和全运村之间,供享有全运会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通行而设置的专用车道。
全运会专用车道设置在外环线(洞庭路至复康路)、卫津南路(外环线至宾水西道)、津涞公路(卫津南路至团泊大道)、团泊大道(津涞公路至天津体育中心)等路段,由车道标线、地面标识和交通标志组成。
除持有天津全运会组委会核发的全运会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全运会专用车道行驶。
全运会专用车道所在路段全天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包括持有各类通行证的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全运会专用车道,通往全运村、比赛场馆的道路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需要,适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车辆及行人应当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注意避让全运会车辆。
违反本公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交管部门表示,请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