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王祖凌 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丰田车主连撞保时捷的视频一度火爆网络,日前故意驾车撞击他人车辆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塘沽人民检察院批捕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出生于1981年,居住在开发区。在供述中,张某某称,7月10日12时左右,他将车辆停放在杭州道吉宁里8栋底商麻辣烫门口便道上,车头朝里。12:30左右,他出来时发现,自己的车后面停了一辆白色保时捷,正好挡住他的丰田越野车。车辆出不去,他按照保时捷挡风玻璃上留的挪车电话打过去,打了七八个电话也没人接。过了一会儿,一男一女走来,他便和男子吵了起来,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被拉开后,“那个男的就打电话,女的还说就不挪车,还说报警”。当时,张某某很生气,便上车启动车辆向后撞击那辆保时捷,一共撞了4次后停下。而保时捷车主则称,保时捷帕纳梅拉车头引擎部位受损。经滨海新区塘沽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保时捷汽车损失价格为13万余元。而该款车辆市场售价在百万元以上。
据了解,张某某于2002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于今年7月11日因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现被羁押于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塘沽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法》中的数额较大是5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