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连日来,交管部门在路面查处了多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驾驶人给出的理由是在开车去申请临牌的路上。交管部门提示,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并不需要现场查验机动车,符合规定带齐材料就可申领,不需要驾车前往,否则将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驾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车辆上路,将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处罚。交管部门介绍,买车后尚未注册登记但需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此外,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办理补、换领号牌业务后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号牌丢失或者损毁后,机动车所有人可持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车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车管所或各车管分所申请补领、换领号牌;已在各交警支队安监大厅或车管所窗口实名注册的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http://www.tjgaj.gov.cn)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在线办理“机动车号牌补领”业务,并选择将号牌邮寄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