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王曾 “代步神器”电动独轮车虽然有灵巧机动的优势,但上路却有安全隐患。昨天上午,一名女子脚踩独轮车玩手机,不慎被绊摔了个人仰马翻,险些被后面的机动车碾轧。这名女子起身后非但没有吸取教训,还骑上了机动车道并闯红灯。
昨天上午8时左右,市民郭先生驾车经过东南半环快速路津昆桥桥下,突然被一名骑独轮车的女子抹了一下,只见这名女子脚踩着一辆电动独轮车从机动车道穿过,然后来了个急转弯朝着成林道方向骑行。女子过路口时,不时还低头玩手机。独轮车的速度看上去有20公里/小时左右。
当郭先生开车到达昆仑北里小区附近,正准备加速超过独轮车时,不料,在郭先生前方20多米处的这辆独轮车突然一歪,正在玩手机的女子瞬间失去平衡摔了个人仰马翻,女子被甩出两、三米,倒在了机动车道中间,郭先生赶紧急刹车,当车停下来时仅距离女子不足两米,郭先生惊出一身冷汗。郭先生摇下玻璃往侧方查看时发现,原来路边有一处重新铺设的路面,新路面与原有路面之间有一条狭小的沟,独轮车碾轧上去导致失去平衡。
女子摔得不轻,不仅把头上的帽子甩出去了,就连挎包、手机、耳机也都掉在了地上。她在地上坐了足足十秒钟才起身,起身后多次用手擦拭右臂,显然右臂被摔伤了。没想到,女子匆匆将独轮车扶起后,又继续骑行,骑行中仍然在玩着手机。女子从津昆桥下拐入成林道后往天山路方向行驶,在行驶途中女子多次将独轮车骑上机动车道与路过的机动车抢行。成林道与天山路交口,直行和左拐方向明明是红灯,可女子竟然强行从成林道左拐进入天山路。不仅如此,在天山路与嵩山道交口附近,也无视红灯而闯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交管部门表示,条例中的道路包含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如果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使用轮滑等滑行工具,交警将按照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批评教育、劝离甚至罚款处理。电动独轮车目前还没有界定是否属于滑行工具,因此处理起来存在困难。但女子闯红灯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一旦被交警发现将被处罚。电动独轮车具备一定速度,又缺少必要的保护条件,出于安全考虑,交警建议最好在空旷场地、公园、广场等场所作为休闲娱乐工具使用,不要上路行驶,以免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