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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进一步加强军人优先优待服务的实施意见

每日新报记者 郭晓莹 昨天上午,本市进一步加强军人优先优待服务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发布会对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旅游局等单位联合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优先优待服务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介绍和解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就军人优先优待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优先优待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特色是:一是涵盖范围更多。该《意见》明确了婚姻收养、公办养老院、殡仪馆、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市铁路、公路、航空等客运、各类公办风景名胜区、文博院馆、城市公园等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立军人服务窗口,并设置明显标识。二是覆盖对象更广。该《意见》中对优待服务的对象除了现役军人以外,同时还包括已经退出现役的军人,具体范围是:现役军人、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三是服务领域更宽。优待对象凭有效证件可优先办理婚姻和收养手续、优先入住公办养老院;优先挂号、化验、检查、取药;优先购票、乘行等。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办风景名胜区、文博院馆、城市公园等旅游服务场所享受优待,鼓励民办公园、文博场馆、景区等场所实行优待政策。殡仪馆对优待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祭扫服务,免费寄存已故现役军人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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