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徐丽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组织开展的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自年初开展以来,历时4个多月,经过宣传发动、群众推荐、组织审核、全市公示和公众投票等环节,武佩铃等21人当选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朱绍梅等28人获得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自启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超过270万人次市民通过纸质、网络、微信、APP客户端、电话等方式进行投票,充分体现出群众评、评群众的特点,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过程。经市民群众、公众代表和评委会投票,市文明委批准,武佩铃、李瑛、卢绍良、苗春、周进当选助人为乐模范;张全富、赵娜、王宏跃当选见义勇为模范;郭俊华、崔洪金、兰长燕、张金奎当选诚实守信模范;张文海、王静康、朱金保、回江涛、张晓卫、崔蕴当选敬业奉献模范;杨伊丽、张克英、胡润英当选孝老爱亲模范。
他们大部分来自基层,涵盖机关干部、大学生、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科技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农民、普通市民和社区工作者等不同类型人群。他们事迹突出,群众认可,集中体现了近年来本市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示了市民群众崇德尚义、见贤思齐、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
按照评选规则,孔令智、付慧珍、刘立勋、杨桠红、庞玉发、徐秀芳、翟宏海、王福海、张永庆、方纪民、马荣、王凤山、王康、叶川、孙广山、刘家卿、孙树旗、张建川、张延林、贺丽红、闻凤英、惠武平、滕玉琴、樊振田、杨连臣、杨德荣、张桂霞、徐莉云等28名同志获得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
根据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要求,经评委会评议,市文明委批准,武佩铃、李瑛、张全富、赵娜、郭俊华、崔洪金、张文海、王静康、杨伊丽、张克英等10人被推荐为本市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