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赵晖 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录取工作基本结束。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259所招生院校,共录取新生14270余人。7月16日10时起,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招生院校网站、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本科一批院校的录取结果。
根据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招生计划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询志愿。本科一批院校尚有54所次486个计划需经征询进行录取。其中文史类尚有13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79个,理工类尚有41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407个。凡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文史类在531分及以上的考生(经院校同意,在521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陕西科技大学、在511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2所院校)、理工类在521分及以上的考生(经院校同意,在511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长春理工大学等4所院校、在501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长江大学等7所院校),须在7月17日16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到区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本科一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本科一批征询志愿设置9所平行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参加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录取的招生院校,其录取原则和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变,请考生参阅《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章程汇编》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相关信息。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凡未被征询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本科二批(含A阶段、B阶段)院校的录取。7月20日12时起,考生可以查询本科一批征询志愿的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