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孟兴 近日,新区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津滨政办发〔2017〕63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是由新区发改委会同新区商务委、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文广局、教体委、卫计委、行政审批局、农委、市场监管局等十几个部门共同起草,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23号)精神的重要举措。为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结合滨海新区实际,从“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三个方面,着重以发展旅游消费、文化消费、体育消费、健康消费、养老消费、教育培训消费、汽车消费、绿色消费等八个消费领域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从畅通城乡销售网络、提升新产品和服务质量两个方面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提出具体措施。
该《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具有重要意义,为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推手。新区发改委将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