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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认定:3张照片1段视频

天津日报记者何会文 近期,天津首批启用了6处摄录电子警察,专门用于配合交管部门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记者通过走访交管部门得知,通过电子警察摄录的3张照片加一段视频,从而准确和有效地认定机动车是否在斑马线处发生了不避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目前电子警察摄录的“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3张照片体现,第一张照片记录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斑马线),与之垂直相邻车道的机动车在所行车道临近或越过停止线;第二张照片记录在行人发生位移的情况下,行经人行横道的机动车并没有停车让行,而是在行人面前继续前行;第三张照片记录下机动车已驶过,而行人仍停留在人行横道上的画面。与此同时,电子警察系统还会自动生成一段视频,并同样上传到交管系统中,以辅助交警对违法行为进行筛查。“通过这样一段小视频,可以显示出当时车辆和行人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车辆故障、突发紧急情况等,保证摄录违法资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交管部门表示,机动车一旦在斑马线处发生不避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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