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韩雯 涉嫌犯罪以后,主动认罪、认罚,能不能得到宽大处理?昨日上午,河西区法院仅用1个小时的时间审结了4起刑事案件,因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法院不仅采用简易程序审判,还在量刑上予以从宽处理。这些案件的审结开辟了本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河。
据悉,作为国家试点城市,本市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论罪行轻重,除特殊情况外,只要对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无异议均有适用空间。在案多人少矛盾激化、有限的司法资源与剧增的社会需求之间的张力越发凸显的背景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大幅缩短办案时间,有利于推动“坦白从宽”具体化、制度化。
在昨日开庭审理时,4名被告人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其量刑建议,并全程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并送达判决书,4名被告人均认可判决结果,表示不上诉。此次案件的成功审理,为本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提供了有力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