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直销企业是否建立并实行了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是否建立了直销退换货内部流程,是否设立了服务热线及服务邮箱,消费者、直销员等相关方是否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快速、有效、公平进行退换货。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是否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是否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在有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是否保障了消费者要求退货、更换、修理的权利。在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是否保障了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的权利;是否保障了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下,及时退货的权利;是否保障了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后,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下,要求经营者进行更换、修理的权利等。
在专项检查期间,总局竞争执法局将委托专门机构,拨打直销企业设立的退换货服务热线,核实企业服务热线是否有效,是否能起到服务消费者和相关当事方,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作用,总局竞争执法局还将委托专门机构,设立意见收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