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宫伟 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6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拐骗儿童、虐待被看护人、强制猥亵以及强奸等罪名。其中,本报曾经独家连续跟踪报道的天津河西区13岁女童夏某被拐骗案名列其中。
2015年9月20日,被告人卢某某见被害人13岁的夏某独自在家,在骗取夏某信任后将其从家中带离,致使夏某脱离监护人监管。随后,卢某某搭乘出租车借故离开,将夏某独自留在车内。出租车司机了解情况后,将夏某送回家中。同月24日,公安人员将卢某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某某以欺骗的方法拐骗儿童脱离家庭和监护人监管,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卢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
法官释法:家庭监护是保护儿童安全的最重要方式,本案被告人卢某某拐骗儿童的目的虽然不是为了出卖,在拐骗过程中也没有实施其他加害行为,但其编造谎言,将未满14周岁的儿童从家中骗出,使之长时间脱离家长的监护,侵犯了家长对儿童的监护权及儿童受家长保护权,也严重威胁到儿童的人身安全,已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