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整理 李某与韩女士经朋友介绍相亲并结婚。然而,新婚不足半年,警方将韩女士刑事拘留。原来,在与李某结婚之前,韩女士参与了一系列电信诈骗活动,但是韩女士对李某完全隐瞒了此事。韩女士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李某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理由是韩女士结婚时隐瞒了其婚前实施诈骗犯罪的事实,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那么,法院能支持李某的离婚请求吗?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夫妻一方隐瞒婚前犯罪事实,并不属于《婚姻法》明文规定的离婚必要条件,法院能否支持另一方的离婚请求,需要看违法犯罪行为是否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本案中,丈夫李某第一次提起的离婚诉讼被驳回,法院认为其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六个月后,李某在律师建议下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审理中,李某的律师提出,韩女士隐瞒婚前犯罪行为,影响了夫妻感情,并因此导致夫妻长时间不能在一起生活,无法继续履行夫妻义务;并且丈夫李某态度坚决,已经两次提起诉讼离婚,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