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天津中小微企业减税规模扩大2.8亿 科技创新企业优惠再扩围

天津日报记者岳付玉 记者从天津国税局获悉,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最新文件,两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再次扩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自2017年1月1日起,京津冀等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内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投资范围,由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到初创科技型企业。同时,按照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根据市国税局测算,此次减税扩围后,将惠及天津1300户小微企业和25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减税规模扩大2.8亿元。

“三项优惠政策的扩围调整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科技’,一个是‘中小’,说明国家非常重视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倾斜。”天津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李刚介绍说,在进一步派发减税红包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的同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不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

市国税局建议,因小微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度预缴,7月份将是优惠新政落实的第一个申报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无需办理优惠备案手续,直接在纳税申报表填报减免税数据即可享受优惠政策;对于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正抓紧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正式文件将于近期下发。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