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韩雯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也就是所谓的“民告官”。昨日,市高院发布《天津市行政审判年度报告(2016)》,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7496件,审结7410件,在审结的3251件一审案件中,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290件,同比下降2.02个百分点。此外,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共计569件,比2015年增加56件,让“民告官”见官不再难。
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有9个区案件数量超过100件,其中,和平、滨海、南开、河北、北辰、河西等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均超过150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52.55%。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建、公安、劳动社会保障、司法行政、资源管理,其中,城建类最多,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在各行政管理领域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仍占较大比例。一审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290件,从败诉案件领域看,城建、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数量较多。从败诉原因看,主要表现在权责意识不强,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行政文书制作不规范等。在“民告官”案件中,全市法院推进落实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民告官”不再“难见官”,去年,有的案件甚至是局长作为市级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