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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监控数据违法排污 天津一供热站被罚50万元

城市快报记者 韩爱青 昨日,市环保局公布了今年3月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天津市凯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大良供热站篡改在线监控系统后台参数,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被罚款50万元。

今年2月1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大良供热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在线设备安装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发现该单位篡改在线监控系统后台参数以逃避监管,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2月28日,武清区环保局向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公司接到告知书后书面提出听证申请,武清区环保局于3月15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后经案件审议小组审议,于3月20日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50万元。武清区环保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武清分局。

今年3月,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561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975家次,立案371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24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48件,其中涉及大气类53起、水类24起、固体废物类9起、违法建设项目类147起、辐射类9起、噪声类6起,共处罚款2064.48万元。此外,实施查封扣押19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1件。全市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共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5.1万辆,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632台,排查加油站、储油库453座次,查处超标车87辆、超标机械16台、加油站超标排放1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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