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崔楠 信华 食品保质期是消费者保证自己食品安全的重要参考数据。可天津一家食品厂以四季来区分保质期,实在是让消费者看不懂。更令记者没有想到的是,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宣教处却以只接待对口记者为由,拒绝接受“举报”。
“这春夏秋冬到底以哪天计算,实在是让我们昏了头。”日前,市民孙大爷指着手中的一盒糕点对记者说。仔细观看发现,这盒标注由“天津市庆丰食品厂”出品的风味软点上,保质期一栏标注为“夏季60天,春秋冬90天”。孙大爷表示,春夏秋冬只是农历中利于种植而进行区分的。每年的立冬、立夏等时间也都是不一样的。那么,让消费者用四季来作为保质期的区分,实在是不科学。
昨天上午,记者通过产品上标注的电话,联系到了该厂负责人。该厂负责人也表示,这种产品确实是由他们生产的,已经销往天津各地。当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才对保质期进行了这样的标注。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吕瑞春主任在观看完该标签后表示,该产品不仅在保质期标注上存在问题,在配料表一栏中只标注“油”也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因为食用油中又分为植物油和动物油两大类。生产企业起码应当标注清楚究竟使用的是何种油脂,以便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购买。
记者随后准备将该调查情况向滨海新区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没想到的是,该局宣教处工作人员以记者并非该局对口记者为由,拒绝接受该情况,并表示不会将该情况通知该企业所属的区局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