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北塘经济区、北塘街税收征管机构2月起进行调整

每日新报记者 季岩 为加快推进“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建设,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经研究决定,自本月起对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北塘街税收征管机构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

自2月1日起,北塘经济区新注册纳税人由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和滨海新区地方税务局负责税收征管。1月31日前注册在北塘经济区范围内的纳税人,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调整为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滨海新区地方税务局负责税收征管,相关税收迁转手续按照主管国税、地税机关的安排办理。

自2月1日起,北塘街新注册纳税人由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负责税收征管。1月31日前注册在北塘街范围内的纳税人,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调整为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负责税收征管,相关税收迁转手续按照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地税征管机构不作调整,仍为滨海新区地方税务局。

据了解,该调整自2月1日起实施。《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滨海新区部分国税机构设置的公告》(2014年第9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北塘街、北塘经济区征管职责范围废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滨海新区部分地税机构征收管理职责范围的公告》(2014年第8号)第二条第五款所述北塘经济区征管职责范围废止。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