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天津二手房交易有新规 全款买房可不受资金监管

城市快报记者 姚华 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新修订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明确规定,买受人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全部实行资金监管;买受人无需贷款支付房价款的,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接受或放弃资金监管服务。

新《办法》指出,买受人无需贷款支付房价款,交易双方选择自愿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的,应当签署自愿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确认书。同时明确“凡交易双方签署部分纳入资金监管服务确认书或自愿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确认书的,交易双方对未纳入监管的交易资金自行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和法律责任”。新《办法》还简化了买受人无需贷款支付房价款,交易双方选择自愿放弃资金监管服务的相关手续,属于部分资金监管的只需交易双方签署部分纳入资金监管服务确认书,交易双方不再提供他项权注销证明和偿还贷款证明。

据介绍,2007年,天津颁布的《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天津实行房地产交易监管制度,随着地方法规和配套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上升为法定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已为87万套存量房屋6559.52亿交易资金提供监管服务,较好地杜绝了因购房资金被占压、挪用引发的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