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信华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互相谦让、互相关心能让生活在小区这个大家庭的居民们更加幸福美好。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些邻居,因为自己的爱好,在小区里养鸡、养鸽,不仅扰民,还破坏了小区的环境。
南浦大厦小区 半夜鸡叫
市民易先生家住南浦大厦小区,他告诉记者,他楼下的邻居在自家露台上养了鸡、大雁等活禽,每天凌晨4点多,他都会被公鸡的打鸣声惊醒。“我们想好好休息一天,睡个懒觉竟然都成了奢望。”
日前,记者来到易先生家。从他家卧室窗户向下看,可以看到4楼一位居民在自家露台上搭起了一个简易棚,里面有好几只公鸡,可以清楚地听到公鸡打鸣声。
对于这种情况,周边其他居民也是抱怨连连。因为鸡叫,小区里很多人都休息不好。“这些鸡每天打鸣的时间很早,有时甚至‘半夜鸡叫’,让我们不堪其扰。大家住在一个小区,生活本来好好的,但是鸡突然一打鸣,家里的小孩子就哭。都是邻居,也不知道怎么说。”一位居民告诉记者。
宁月花园小区 养鸽子
“我们小区有个人养了多年的鸽子,还在窗户外面搭了个鸽棚。鸽子飞来飞去,‘咕咕’的叫声吵得我们没法休息,而且随时会有鸽子粪便从高处掉下来。”家住宁月花园小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在这个小区看到,一栋住宅楼一层窗外的铁笼内几十只灰色鸽子发出咕咕的声音,铁笼分为两层,约两米高七八十厘米宽,里面有不少粪便。这些鸽子不时扑腾起飞,灰尘和臭味四散开来。“我们每次出门都得小心鸽子屎落到头上,还得踩着鸽子屎进出。”周边居民抱怨道。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了解,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小区是公共环境,那么就应该从我做起,让这个大家共同居住的环境更加文明和谐。更何况,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我们在享受自己快乐的同时,也应该懂得是否合规,是否损害了他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