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韩雯 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天津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全市困境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信息库,实行“一人一档”,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困境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因自身残疾、家庭经济贫困、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实施意见》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困境儿童定期摸排,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库,实行“一居(村)一册”“一人一档”,依据困境儿童实际生活境况,及时动态变更福利待遇手续。居(村)委员会负责对儿童脱离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以及儿童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严肃追责。
生活保障方面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特困救助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救助家庭儿童享受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补贴;残疾儿童依据家庭困难状况和残疾等级程度按规定分别享受生活补贴与护理补贴;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临时救助儿童按照天津临时救助相关保障政策予以救助。
医疗保障方面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适当提高救助报销比例。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困境家庭儿童、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财政全额补助。
强化教育保障方面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落实学前教育阶段资助金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政策及相应免学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发放残疾人教育扶残助学金。对具有天津户籍的在特殊教育学校或者公办普通学校高中阶段就读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具有接受义务教育能力但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提供送教服务。
积极拓展残疾儿童福利服务范围
对于0至6岁各类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在现行各项残疾儿童补贴补助政策基础上,逐步实现免费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福利服务。身体残疾或罹患疾病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天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保障范围,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后,对个人负担住院医疗费按照项目规定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