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房志勇 读者罗先生昨日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自己在武清区荔隆广场内的一家叫“明寿司日式料理店”工作近三个月,未获得一分钱劳动报酬。想回家过年却没钱买票,无奈之下给相关部门拨打投诉电话也没人理睬,目前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自己的困境。
罗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16年11月到该店工作的,到2017年1月20日,已被拖欠工资将近1万元,而且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眼看快过年了,他想筹措路费回家,但是老板一直说店铺经营情况不好,没钱发工资让再等几天。可是,店铺一个月营业流水将近10万元,每天进货都有钱,一到发工资就说没有。无奈之下他向武清区杨村镇劳动监察大队拨打了投诉电话,结果工作人员却说他们已经下班了,如果有需要请在周日再和执法大队联系。这已经是农历的小年了,如果等到周日联系执法工作人员,再等到解决完问题,恐怕连车票都买不到了。如今手里也没有劳动合同,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维权。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该寿司店经营者沈女士,向其求证是否有工资不发放现象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一事。沈女士告诉记者,从未有不发工资情况,因为罗先生还在试用期,因此才未签劳动合同,而且有旷工现象。对于其他员工是否签署合同一事拒绝回答,如果罗先生觉得有劳资纠纷,让其自行找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记者随后拨打了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反映了罗先生的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罗先生这类劳资纠纷可以先通过武清区劳动监察部门解决,如果相关部门不接待的话,可以将情况反映给12333再由他们传达下去。
截至发稿前,罗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多方协调,店铺老板已经同意付工资,他可以买票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