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从有关部门获悉,天津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全市238个街道、乡镇全部成立综合执法大队,每天共有5000余名执法人员活跃在街道社区,从事城市综合执法管理。
通过改革,街镇成为执法主体,配备专门执法队伍,以街镇名义实施执法。为加强监督,各街镇设立法制科,并在各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两项监督并行,确保街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街镇综合执法被赋予三项权力:处罚强制权、检查制止权、协调组织权。
各街镇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缩短了执法半径。在街镇综合执法大队设有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全域综合执法网格。街镇、居委会、物业等街镇力量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让综合执法更接地气,方法更加灵活,有效地减少摩擦。
现代科技的使用也使综合执法更加迅捷,管理更加规范。目前,天津综合执法人员开始使用手机APP,执法事件第一时间上传到执法监督平台,包括执法类型、时间地点、执法队员姓名等都有记录。
截至目前,全市街镇综合执法队伍共制止纠正违法行为70万余次,拆除违法建设1.4万余处,清除占路摆卖1.5万余处,清理堆放杂物20万余处,拆除地锁15万余处,查处噪声扰民500余起,取缔黑网吧34家,查处非法办学15家、非法行医7起,检查电梯2000余部,劝阻非法迷信丧葬活动200余次。
同时,各街镇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执法理念,遇到问题快速反应,有效防止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了执法防控能力。今年以来,违法建设实现“零增长”,为全国法治政府改革提供了“天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