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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布控诸警联动 天津公安六小时擒获金店劫匪

天津日报记者赵荣君 11月26日,宁河区发生一起抢劫金店案件,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全城布控、诸警联动,仅用6个小时即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并将抢走的价值22万元的17条黄金项链和4个黄金项坠全部缴获。

11月26日13时50分许,一男子持械闯入宁河区芦台镇华龙金店,砸碎柜台玻璃,抢走多件金饰品,后迅速逃逸。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针对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在重要路口路段设卡布控,截断犯罪嫌疑人外逃路线,与此同时,立即调派市局特警总队尖刀机动队、刑侦局、图侦技防总队、网安总队等相关警种赶到现场,会同公安宁河分局成立专案组,兵分多路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案件串并和视频追踪等工作。

专案组初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抢劫时头戴深蓝色毛线帽、白色口罩。办案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及周边的视频监控资料,发现两个月前该男子曾出现在金店附近,且在案发前1个小时仍在金店附近“踩点儿”。专案组迅速组织派出所民警根据可疑男子的体貌特征进行辨认、排查,同时,安排警力围绕金银首饰加工店、回收点展开工作,阻断销赃渠道,力争抓获现行。

很快,办案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一名男子向公安机关反映:潘某某之前欠其钱,抢劫案发生后,潘某某拿着3条金项链找到他,提出用3条金项链抵债。经过专案组分析,这3条金项链极有可能与刚刚发生的抢劫案有关,遂派出精干力量进行调查,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最终确定了潘某某的身份,经过与案发时现场视频监控中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比对,断定在华龙金店实施抢劫的就是潘某某。

当晚7时50分许,专案组在芦台镇家乐超市附近将潘某某抓获,并当场起获被抢的全部金饰品,同时查获钢珠枪、斧子及衣物等作案工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某(男,29岁,外省来津务工人员)对抢劫金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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