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滨海新区某银行支行行长王某涉嫌以支行行长的身份当幌子,以能帮人“办”工作、“办”业务为由骗人钱财共计116万元。近日,滨海新区塘沽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今年38岁的王某,与某些诈骗犯不同的是,他的银行支行行长身份是真实的,但行骗时编造的借口都是虚构的,甚至找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合同。2015年3月至2016年7月间,王某以能办银行工作岗位为由,先后骗取9名被害人5万至29万元不等。他还以能承揽银行绿植租摆业务、承包给他人银行供应办公用品耗材、保洁等为由骗取两人共37万元。王某供述称,其曾投资失败,骗得的钱全部用于还债。
被害人董某通过朋友认识王某后,托王某给自己的儿子找工作。王某称能让孩子去他所在的银行,但要花钱,之后又以种种借口要钱“打点”。在一次借钱给王某后,董某不放心,曾向他人求证王某的身份,得知其确为行长后,才放了心。王某之所以屡屡得逞,也与自己的行长身份有关。他曾安排被骗人在银行传达室见面,还安排被骗人到医院体检,加上伪造的公章、招工表等,都让人信服,直到部分被骗人向总行求证有无招工后才得知上当,导致案发。
近年来,以帮人找工作、安排入学等为借口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因为有人相信托关系花钱好办事,诈骗犯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借口不正常的利益需要用不正常的手段完成,用钱“打点”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被害人往往满怀希望,信以为真,被骗后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在此,提醒大家多相信自己的能力,少听信所谓“高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