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邢珊 自公众停车接手“联华”后,天津道路停车面貌有了明显改观,泊位管理员的服务更加规范,智能化收费、“15分钟内免费停”等举措更是给市民带来了实惠与便利。然而,也有一些市民向本报反映,个别管理员在收费时仍存在违规操作,希望可以加以规范。对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就市民提出的质疑咨询了相关部门。
停车收费如何计时?前15分钟不算!
根据市民的反映,记者日前来到位于河西区九华山路上的一处公众停车场,停车进泊位后,一位管理人员前来写单子计时。停车时间为10:05,随后记者进超市购物,出来取车时时间为10:45。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应缴纳1个小时的停车费共8元,记者随后提出质疑说前15分钟应该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应该从停车时间40分钟里扣除15分钟,按25分钟收取半小时的停车费4元。该管理人员表示,没有这种规定,停车不超过15分钟可以免费,超过了就正常计时。最终,记者缴纳了8元停车费。
记者致电市公交集团96196服务热线,相关人员表示,目前“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优惠举措仍在实施,在此优惠期间,计时收费确实应该在停车15分钟后开始计时,也就是按照实际停车时间减去15分钟的时间来收费。对此,有不少市民并不清楚,以至于多花了“冤枉钱”。
10元钱不限时随便停?没这事儿!
有市民反映,在天津一些公园、景点及商业场所附近,有个别公众管理人员仍然按照“10元钱不限时”的标准收费,没停到10元钱的时间也不予退费。日前,记者来到南开区南翠屏公园附近的一处公众停车场,刚把车停稳,一位管理人员过来告诉记者“10元钱不计时随便停”,记者随后询问多少钱一小时,该管理人员表示6元1小时,并强调说:“你就交10块钱吧,不计时。”记者交了10元钱后进入南翠屏公园,55分钟后出来取车并询问管理人员只停了1小时可不可以退还4元钱,该管理人员态度生硬地表示“不能退,10元钱就是不计时的标准,要是按计时的算那是另一种标准,已经交完钱不能改了”。最终,记者也没能退回停车费。
对此,公交集团96196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公众公司要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计时收费,没有不限时的收费方式,如遇到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市民应尽量取证并拨打96196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