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提升天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市环保局围绕天津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近日编制了《市环保局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促进全市环保领域科技手段、体制机制、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的全面创新。
《方案》明确了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等方面的12项技术创新任务,包括:VOCs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创新、臭氧形成机理研究、源解析精细化技术研究、大气污染立体综合监测技术创新、化工园区恶臭在线监测预警技术创新、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技术创新、污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创新、河湖水质移动式智能监测技术创新、水环境预测预警技术创新、污染场地与生态恢复技术创新、污泥深度治理技术研发与创新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技术创新等。同时,按照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原则,在环境监管体系、环境执法手段、京津冀环境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急、环境标准体系和检测技术方法、环保资金管理方式等6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环保体制机制创新,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在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要构筑环境保护技术研发、成果推广、云端数据三大创新平台,从人才流动、需求驱动、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快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推动天津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有机融合的环境保护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