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近日下发《2016-2017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段课程进行安排。《意见》指出,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其中,小学一至二年级一般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至六年级不得超过1小时。
《意见》指出,全市义务教育三年级以上各年级开设英语必修课。全市义务教育五至七年级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其中五、六年级每周1课时,七年级每周2课时。同时认真开设好地方课程。全市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开设《快乐英语》,每周2课时。
义务教育一至六年级每周在语文课中安排1课时开设书法课(一、二年级为地方课程);七至九年级利用语文、美术、学校课程等课时,双周开设1课时书法课。落实教育部关于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的要求,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全市中小学校每周不少于2天安排课后时间开展素质拓展课外活动,每次不少于1小时,通过体育、文艺、科技等形式,培养中小学生的兴趣和素养。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课程计划中关于中小学各年级周课时总量的规定,不得突破。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有关规定,严禁滥编、滥印和推销各种教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