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不成 两人被打断腿
读者来信
天津日报:
我们是天津宁河区的农民,为了增加一些收入,组建了朝跃道桥建筑公司,承揽一些工程。2014年我们从天津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处,承包了蓟汕高速公路部分标段建筑工程,而他们公司则是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处分包过来。
干活儿的过程中,我们一直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程款,有时甚至连最基本的人工费都拿不到,生活陷入困顿。直至2015年年底,工程眼看完工,对方仍拖欠我们几百万元未予支付,巨额的欠款,让我们这些普通农民不堪重负。为了讨要工钱,我们想尽了办法,多次找到对方要账,并到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
2016年4月25日早上8点多钟,我们一行七人进入施工现场要钱,天津城建道桥公司负责人的司机王某和工程项目部的经理肖某,带着六个身穿迷彩服的人赶了过来,他们根本不听我们解释,上来就打。王某等人手里拎着钢筋,一边劈头盖脸狠打,一边大喊:“谁能打翻他们一人,老子给他1万……”我们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哪儿见过这阵势,只能一个劲儿地招架,但是手无寸铁,根本抵挡不住。我被打倒后,躺在地上,大声呼喊“别打了,别打了,腿已经折了”,但他们不为所动,甚至抓住我的双腿,拖拽近100米,扔到了施工现场的外面。在他们动手前,我们就已经感觉到不妙,想用手机录音、录像,却被他们发现,手机被抢走,有的被摔烂扔到地上,其余的还不知道被扔到哪里。
我们尽管人数不少,但谁也不敢还手,结果每个人都被打伤,我的两条腿被打折,另一个人一条腿被打骨裂,都住进了医院。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王某等人才被迫停手,肖某在现场被抓走,其他人全部逃走。我们打工干活儿,靠体力吃饭,不但拿不到应得的工钱,反倒被社会人员殴打住进医院。希望职能部门予以重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郑某等
记者调查
天津网 讯 天津日报记者 赵煜 5月中旬,记者来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看到了被打伤的郑某等人。郑某的双腿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躺在床上。他的右手也被打伤,缠了纱布,无法活动,一名看护人员正在给他喂食。郑某告诉记者,在要账的过程中,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遭到殴打,只是以前没有这么狠罢了。“我们想要的,是我们的血汗钱。他们凭什么不给钱还打人?谁能管这些事儿?”
记者从医院检查报告单上看到,郑某的左右腿都有骨折,并伴有骨关节脱位、移位,需要手术治疗。此外,郑某向记者提供了施工承包合同和盖有公章的部分协议,称这些材料能证明天津道桥公司和广东火电公司拖欠他们巨额工资款。
记者多次与天津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火电公司进行联系。广东火电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知道郑某等人被打的事儿,但具体细节他们并不了解。天津道桥公司负责人则表示,郑某等人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该公司并未拖欠朝跃公司任何施工费用,反倒是朝跃公司的郑某等人多次到施工现场扰乱正常施工。
该负责人说,施工场地任何人不得入内,朝跃公司郑某等人在已撤场的情况下,返回施工现场恶意阻挠施工,寻衅滋事。现场安全员在调解无效后,被对方20多人围堵攻击下,才拿起现场施工用的钢筋进行自卫,造成对方人员轻伤。他们公司的人员都是公司的正常员工,没有任何黑社会背景,现场的主管人员肖某,是该项目的现场协调经理,王某是公司司机兼项目现场安全巡视员。平常王某会代表公司前往现场进行巡视,并非社会闲散人员。本次伤人,是由于朝跃公司郑某等人无理阻挠施工,现场安全员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进行自卫造成的误伤。
该负责人一再强调,他们这方真正动手的就王某一个人,是他个人行为,绝不是公司行为。“一个人怎么将对方多人打了,其中还有两人被打成重伤?”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说,项目现场安全巡视员王某有功夫在身,他是河北省散打冠军、当过武警教官。但要是不自卫的话,他肯定是要被对方打折腿。剩下的安全员怕被人报复也都跑了,工资也都不要了。对于这些跑了的安全员,因为他们还处于试用期,刚来10天半个月,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留身份证和电话,所以他们根本联系不上。
截至发稿前,郑某再次给本报打来电话称,他们仍未能拿到所拖欠的工资,甚至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也都是他们自己担负。打人者除了肖某被抓、王某自动归案外,其他人仍然全部外逃。“我们现在连医药费都掏不起了,将被迫办理出院手续。为了城市建设,我们不怕流汗。对方不但欠钱不给,还动手打人,让我们太寒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