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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商务区"牵手"中日韩中小企业促进会签署协议

天津日报记者 孟兴 日前,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中小企业促进专业委员会(中日韩中小企业促进会)与中心商务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全面加强合作,积极推进中心商务区外资企业、特别是日韩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努力促进区域进一步繁荣发展。

中日韩中小企业促进会是外交部主管、民政部批准的,从事中日韩企业交流与合作的非盈利性机构。通过开展经济合作,促进三国伙伴关系的发展,服务于我国外交工作和社会经济建设。促进会依托外交部、民政部、商务部的支持,长期以来持续与海外各领域各单位建立关系、携手发展,不断地推进成为更高更广的国际化的经济合作平台。

中日韩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陈军先生表示,中日韩中小企业促进会多年来积极开展中韩、中日以及国际间的经贸往来,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会将充分发挥在中日韩经济领域的资源优势,积极协助中心商务区开展招商工作,为企业发展和本地经济社会建设引进投资、贡献力量。

中心商务区管委会主任郑伟铭说:“这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切实采取措施,把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努力促进外资企业、特别是日韩企业入区投资,共同推动区域发展和企业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根据协议,中日韩中小企业促进会将积极协助中心商务区在日本、韩国设立办事处及在当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双方将共建日韩贸易馆,推进日本养老产业、韩国美丽产业相关产品在中心商务区的项目落地工作;同时,中日韩中小企业促进会将协助中心商务区与韩国中央政府及相关地方政府共同合作搭建中韩贸易出口聚集区(国际贸易平台)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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