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费率再次降低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9%
来源:天津日报
天津日报记者 廖晨霞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新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据了解,今年天津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中,将企业缴纳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率分别降至1%、0.5%和0.54%。对困难企业暂缓征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按大病统筹模式,费率由11%下调至8%,此次调整是天津第二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