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张家民 庄术梅 90后女孩伙同3名男子来津后,到七天连锁酒店等快捷酒店散发含有色情服务内容的小广告。有住宿客人上钩,其同伙冒充民警抢劫财物。日前,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该女孩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90后女孩叶某系安徽省池州市人,2015年1月初,叶某伙同陆某(已判刑)、张某和刘某(二人均另案处理)预谋来津,以在连锁酒店散发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小广告的方式,欺骗入住的客人与其联系并索要服务后,再借机进入房间实施抢劫。2015年1月30日晚,男子朱某(化名)入住该连锁酒店,在房间的地上发现小广告,并通过小广告的联系方式约定了色情服务。叶某进入朱某房间,并借机为陆某和张某打开了房间的门。陆某和张某冒充民警,采取暴力压制、恐吓等手段当场劫得朱某现金1400余元、手表一块及戒指一枚。次日凌晨,陆某和张某又挟持朱某到酒店附近的一银行ATM机取款未成,双方发生厮打,陆某和张某殴打朱某致其受伤后逃逸。
2015年10月2日,叶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其家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代其退赃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