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4月27日、28日连续两晚,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展开夜检行动,重点查处酒驾等违法行为。据统计,两晚共查处酒驾违法246起,其中醉酒驾驶5起。4月28日晚,记者跟随交警夜检时,目睹了酒驾者的各种形态。
20时30分
酒驾者1:已是第三次酒驾
28日20时30分,交警津南双港大队已在梨双公路与微山路交口“布下重兵”。这时一辆灰色小客车的驾驶人见有交警查酒驾就想弃车逃跑。交警见状立即将该驾驶人控制住。起初,这名驾驶人并不配合,最终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8.8毫克。
经交警进一步核实发现,这名驾驶人此次被查,已属于第三次酒驾。2011年第一次酒驾,被记12分,罚款1800元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2015年第二次酒驾,被处罚款1800元,行政拘留10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当晚第三次酒驾,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处理中。
21时
酒驾者2:见交警就跑
21时许,记者在体育中心大队见到了“见交警就跑”的酒驾驾驶人司某。当天夜检开始后不久,体育中心大队交警在水上西路与宾水西道交口设置点位拦检。司某见有交警查酒驾,便立即将车停在路边,交警见状上前拦检。没想到,司某掉头就跑,其间两次挣脱交警的束缚。最终,交警在追出10米后,才将司某控制住。
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0毫克。事后,司某说,他晚上和朋友聚会时喝了一瓶啤酒,觉得开车不会有嘛事,没想到刚上路就被逮了。
21时30分
酒驾者3:验酒仪被吹“爆表”
21时30分,在珠江道长湖路交口,交警拦检了一辆沿珠江道由东向西行驶的银色松花江车,该车驾驶人常某将车辆停下后,多次试图向附近的建筑工地靠近,准备找机会逃离现场,最终被执勤交警控制。
“他一下车就能闻到其身上的酒味,因此一直盯着他,防止他躲避检查。”现场交警说。常某对着吹气式酒精检测仪一吹,验酒仪数值显示“280”,直接“爆表”。交警见此数值,以为验酒仪发生故障,又换了一台重新检测,第二次的检验数值显示常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7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按照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交管部门正在等待司法鉴定中心对常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的鉴定报告,再做进一步处理。
天津交管部门全市大夜检 两小时查处酒驾10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