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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排污费征收工作获考评一等奖

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记者获悉,国家环保部日前召开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汇审工作会议,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度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数据库与各类报表报送及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在此次考评中,天津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施工扬尘收费工作及重点行业排污费征收强度均在全国处于领先,荣获一等奖。

据介绍,近年来天津紧抓排污费征收工作,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倒逼企业加快产品和技术升级改造,落实减排治污责任。2014年7月1日起,天津大幅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4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2015年5月,天津对烟尘和一般性粉尘两项污染物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时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2016年,天津将积极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征收排污费,并实行差别化收费,鼓励低标准排放、惩罚超标准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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