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张清 日前,津南支队咸水沽大队交警查获一名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男子,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是一名“李鬼”教练,“教练车”也是外地中介公司名下的“出租替”。直到被交警查获,几名“学员”方知道受骗。
由于案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目前相关人员和车辆已被移交至公安雅观路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与此同时,“教练”和“学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无证开“教练车”上路
4月17日15时10分,津南支队咸水沽大队交警在海河教育园区附近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D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在马路上“画龙”。为防止意外,交警拦下了这辆车。面对交警检查,坐在车内副驾驶位置的中年男子表情紧张。交警询问发现,这是一辆“李鬼”教练车,车内3名年轻人都称中年男子为“教练”,当时驾车的“学员”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也从未报名参加任何科目的驾驶资格考试。
交警检查车辆发现,这辆所谓的“教练车”是非“学”字地方号牌,登记在山东省某二手车中介公司名下,该车除了副驾驶位置加装了副刹车装置,并无其他安全设置。通过对“教练”的进一步询问,交警联系到了该车实际车主,得知其从山东省共购买了3辆桑塔纳轿车,均为未过户、登记在中介公司名下的“出租替”,这只是其中一辆。
被骗“学员”当场报警
经查,车上“学员”都是在校大学生,“学员”交费后拿到的单据上所盖的“驾校公章”竟是车主私刻的塘沽某驾校公章。
驾车的年轻男子告诉交警,他和车后排乘坐的两人都是海河教育园区高校内的大学生,经人介绍跟这名“教练”学车,分别交了3800元至4800元不等的学费。“教练”向他们承诺,学成后会带他们到河北省唐山市考取驾驶证。“我们不知道教练车和学车场地有什么要求。”这名学生表示,当他们从交警口中得知这名所谓的“教练”并不具备相关资质后,他们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当即向海河教育园雅观路派出所报案,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找驾校注意资质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而天津交管部门也对驾驶培训车辆练习路线有着严格限定,无论是驾校的教练车,还是自学直考车辆,都须在指定路线、指定时间内上路练车。
据介绍,如果车主或“教练”的行为构成犯罪,除了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以外,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要承担罚款1000元,并可处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对于被查获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可依法罚款1000元,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交管部门提醒,学车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驾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