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超市因工作疏忽结账多收三毛 赔偿消费者五百元

天津日报记者 梁素梅 超市因工作疏忽,一瓶酱油结账时多收了三毛钱,结果在消协的调解下,赔偿了消费者五百元。

近日消费者许先生在东丽区惠乐超市购买商品结账后,发现所购1.8L瓶装酱油收银价格比货架价签高出了三毛钱,遂与超市收银员理论此事,要求退还多收的金额。僵持近一小时,超市方始终没有为他解决。许先生向88908890热线反映超市价格欺诈行为,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许先生的投诉由市消费者协会分拨到东丽区消费者协会。调解中,东丽消协指出超市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属于价格欺诈。依据《消保法》的规定,最终惠乐超市向消费者道歉,并赔付消费者许先生五百元。调解后,惠乐超市邀请许先生为监督员,请其多为超市提意见和建议。

此案依据《消保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通过此事奉劝经营者应跟上法律进步的步伐,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找出各种理由讨价还价,对消费者的索赔打折扣。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