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河南大客车在武清王庆坨撞限高架致两死多伤,这起发生在2015年1月26日的交通事故曾引起广泛关注,目前此案的民事部分进入法律程序。事故中受伤的乘客刘先生把涉案汽车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武清区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1月26日在武清区津霸公路,司机汪某驾驶河南牌照大巴车沿京环线由西向东行驶至王庆坨超限站,单方撞击2.8米限高架,造成车上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两名乘客当场死亡,车辆损伤。交管部门认定,司机汪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车上乘客不负责任。
刘先生就是当时的伤者之一。昨天在法庭上,刘先生起诉的被告有洛阳海燕旅游汽车租赁公司和平安财保洛阳支公司,前者经传唤没有到庭,后者派人到庭应诉。刘先生认为,依据《交通运输合同》约定,被告汽车租赁公司负有将原告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现在由于被告的责任导致原告在事故中受伤,被告应对相关损失予以赔偿。
对于刘先生在涉案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事实,被告保险公司不持异议,但对于其索赔的数额部分提出异议。被告保险公司称,涉案车辆在其保险公司投保乘客险,限额五万元。该公司同意在保险限额及法律规定合同约定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原告治疗期间,被告保险公司垫付了3000余元,住院期间原告产生药费19万余元,还在欠着。昨天的庭审,大部分时间用来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并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