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天津海事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一庭近日鼎力协助武汉海事法院赴东疆、南港工业区、黄骅等地执行,成功对被执行人的涉案运沙船实施扣押,妥善疏导涉案船员的情绪,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支行因被申请人江苏某航运公司没有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款,向武汉海事法院南通派出法庭提起诉讼,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申请对上述航运公司名下的30余艘运沙船采取扣押措施。在了解到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中四条船散布于天津港、黄骅港等海域的信息后,武汉海事法院请求天津海事法院派员协助执行。
在接到武汉海事法院协助执行的请求后,该院执行一庭庭长马志亚、法警队队长李庆国带领两名执行干警全力协助执行。由于这些船舶被有意地分散于沿海各处,且属于内河船舶,不受沿海海事局的监管,查找起来异常困难。在几天的协助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人员放下手中的工作,耐心细致地协同武汉海事法院的执行人员反复在附近海域查找,最终查找到了全部涉案船只。为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该院执行人员不畏艰险,不分昼夜,与武汉海事法院的执行法官共赴锚地,全程参与对涉案船舶的扣押。由于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已将一些船舶转让给他人,因此扣押时一些船员对法院的扣押行为不大理解,面对这种情况,该院执行人员沉着应对。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船员们最终配合法院对船舶进行扣押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将涉案船舶开赴至指定地点停泊。